光绪朝争继案,大学士险被吃绝户
发布日期:2025-04-13 03:18 点击次数:161
光绪十年五月,前武英殿大学士、军机大臣文祥的长子熙治病故,因无嗣其妻赵氏决定过继熙治的堂弟(再从弟)卓麟之子瑞昌,以继承宗祧和世职骑都尉。但赵氏的立嗣单上递朝廷后被驳回,理由是有人提出过继人不合规。
无子者,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,先尽同父周亲,次及大功、小功、缌麻。如俱无,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 ……《大清律》
明清两朝对于过继在律法上均有限制,简单来说要依从血缘远近,先同父兄弟的儿子,如无则同祖父的堂兄弟(从兄弟)之子,如无则同曾祖父的堂兄弟(再从兄弟)之子 …… 这种方式被称为“应继”。
但在实际生活中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不依血缘远近定亲疏,所以不少家主为了顺利过继,也为了新家庭更融洽稳定,并不会依照律法规定的次序,而是优选和自己关系更亲密的兄弟之子,这种被称为“爱继”。
这种情况朝廷在律法也给予了理解,对于“爱继”出台了补充条款,“其或择立贤能、及所亲爱者,若于昭穆伦序不失,不许宗族指以次序告争、并官司受理”。不过“爱继”需要家族内部协商一致,朝廷不允许官府参与判定。
至于过继时选择哪种方式,就由当事人依自己和家族情况而定了。
赵氏这次就没有依据“应继”规则,选熙治从兄凯肇的儿子英华。而是“爱继”选了熙治的再从弟卓麟之子瑞昌。至于是为什么,这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的故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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